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了解到,为了深入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所居住、生活、工作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真实感受,准确查找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政法综治工作,促进平安宁夏建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委托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自10月下旬正式启动2015年全区公众安全感调查工作。
此次公众安全感调查实际有效调查样本1万份,占全区总人口的1.53‰。调查问卷依据全区各县(市、区)人口数均匀分配,按照等距抽样的规则,确定具体被调查访问对象。调查访问对象为16周岁以上在宁居住人员,调查时间为公休日、节假日和正常工作时间之余。
此次调查问卷设计了与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居住安全、出行安全密切相关的22个问题,如“2015年以来,您所在小区(村庄)、单位是否发生过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2015年以来,你所在小区(村庄)、单位是否发生过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2015年以来,您或家人在居住地商场(农贸市场)购物、银行取款、医院就医、乘坐公共汽车时是否遭遇或目睹过不法侵害”等。每个问题都设置了“没有”“偶尔”“多次”“不了解”等不同程度的回答选项,并赋予不同的分值。另外,根据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汇总,2015年新增加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的访问题目,为政法机关进一步掌控社会治安形势,提供民意基础数据。
此次公众安全感调查,将各县(市、区)被调查对象的回答换算为分值并逐一累加,再除以该县(市、区)的全部被调查对象数,加权平均得出此县(市、区)的公众安全感分值。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将按照山区、川区、市辖区的类别排列县(市、区)名次,作为平安宁夏建设和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依据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将梳理归纳出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横向纵向下发整改通知,及时反馈到各政法部门和基层政法机关,并在2016年工作督导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