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院印制"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提醒卡

2015-10-23 14:23  来源:重庆法制报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全部干警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提醒卡(如图),提醒干警们在规范司法行为时,从自己做起。据悉,印制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的提醒卡,还将发放到该院辖区所有职侦干警手上。

  记者看到,提醒卡一面印制《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八条禁令涵盖了干警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干涉干警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又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列出了八条合情合理的注意事项。另一面印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十个不准”》。

  据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综合处处长卢燕介绍,这张卡片与工作证同样大小,方便干警随时携带。提醒卡在身边,将提醒干警对照“八项禁令”的要求,认真查找个人及部门执法办案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风险临界点,剖析原因,撰写报告,并结合规范化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促升侦查工作规范化。

  “提醒卡”中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如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不准随意扩大律师经批准会见的案件范围、不准自行管理涉案财物等,对规范司法行为、防止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有着积极的意义。

  “制作发放提醒卡,是我们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落地的一大举措。”卢燕介绍,八项禁令出台后,该院职侦局组织全体干警多次学习“八项禁令”,将“八项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侦查办案之中,筑牢规范司法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求全局干警把“八项禁令”的要求与之前关于案件线索管理、初查、案件线索风险评估、办案安全防范、办案廉政准则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相结合,把制度运行起来,让禁令落实到位,杜绝选择性办案,防止侦查权滥用。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卢燕称,规范司法行为、严守办案纪律是其第一要义,反腐先自廉、正人先正己,唯其如此,才能发挥其反腐利剑的作用,为依法治国书写下公平正义的篇章。

  “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醒卡时刻提醒我们要规范执法、廉洁从检,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该院一名职侦干警如是说。

  这批卡片共印制240张,除该院外,还将发放到辖区基层检察院每位职侦干警的手中,给检察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每位职侦干警敲响警钟。(舒楚寒)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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