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起,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一月时间,全面规范全市车行道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坚决清理取缔乱停乱放行为,并确定不同管理标准,对中心城区43条道路禁止车辆停放,9条路段准许全天停车,6条路段限时停放,上下学时段33所临街的学校门前允许停车接送学生。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萃英门(解放门立交桥)以东,北滨河路以南,五里铺什字(瑞德大道)以西,南环路以北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其中南北滨河路东起雁滩黄河大桥、西至七里河黄河大桥)所有主次干道和支路。中心城区以外道路,今后逐步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法采取拍照取证、贴单告知、锁定车轮、拖移车辆、非现场执法高清监控抓拍、媒体曝光等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运用人管、物管、技管等各种手段,严管重罚。并全面设置禁停或准停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行为。对准许停车的车行道,一律交由市城管委负责,规范设置准许停车标志和配套停车服务设施,施划停车泊位,进行管理,并严格监督按泊位顺向有序停放,不违反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组织,不阻塞消防通道。
58条道路分类管理
在这次整治中,交警部门坚持“严格界定、分类管理、疏堵结合、保障畅通、兼顾便民”的原则,确定不同管理标准,对中心城区58条道路车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凡是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的,一律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标规范设置准许停车的标志、标线;凡是未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准许停车标志、标线的,一律禁止机动车占道停放;主干道一律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次干道原则上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已设置、对交通影响不大的通渭路、箭道巷等单行道除外);停车需求较大、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支路和小街巷,可视情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以方便周边居民、缓解停车难。(吴存庆 陆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