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以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对提高案件受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实施了“一二三”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命案”受理关,2014年以来公安检察机关会商命案80余起。
为防止案件“先天不足”,该院积极落实“一个延伸”,建立公诉引导侦查的区域负责机制、命案现场重建暨现场行为分析等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命案”的审核把关。实践中,对一些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往往因认识原因或信访问题坚持移送起诉。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该院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侦查终结前会商制度和命案受理前审查制度“两项机制”,对命案受理实行递进式审查,严把命案受理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命案”如何妥善处理,是案件受理中的一个现实难题。为了妥善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命案”,努力实现既挡住瑕疵案、夹生案,又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该院建立了不受理案件说理机制、侦检联合接访机制、不受理案件跟踪督导机制“三项机制”,妥善分流案件。(李向华 阮金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