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湖北省孝感市法院围绕“民生法院”、“效能法院”建设目标,建立健全法院工作督办机制,将“日常督”和“年终考”相结合,使督办成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和引擎。督办机制坚持办理过程“三书”推进制度,即事前交责发《督办通知书》、事中催办发《提醒通知书》、通报批评之后发《整改通知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日常跟踪、专项检查、季度抽查、通报情况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管,及时进行总结、分析、通报和督促整改。
通过督办工作机制,2015年,开展网上巡查12次,发出整改通报37期,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219个,工作人员司法作风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顺利办结三年以上未结的“腊骨头”案件3件,案件结案率同比上升8%,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同比上升6.3,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1%,案件审判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