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铁路运输中院首次跨区审理行政案件

2015-10-17 09:52  来源:荆楚网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行政案件,这标志着武铁两级法院启动改革转型发展,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管辖跨行政区划案件。

  首次开庭审理的案件为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刘某某系宜昌市某纸业公司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在请假后骑车回家途中病亡。宜昌市人社局认为刘某某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一审、二审均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该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武汉铁路中院再审。在庭审中,原、被告及抗诉机关围绕“视同工伤”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质证和辩论。由于案情存在较大争议,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另行宣判。

  据悉,根据最高院关于铁路法院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铁路法院今后主要审理跨区划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企业破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文雄介绍,武汉铁路两级法院正式开启行政审判工作,先行采取“个案指定”的形式,锻炼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适应中央改革需求。

  审理结束后,原告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俊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区域审理行政案件让审判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律师只需要专心案情,不用再担心其他因素的影响,这样一来让他代理案件也更加有信心。(张城 程勇 黄志刚)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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