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泥岔,泥岔(你好,你好)!”在今年新招录干警的见面会上,听闻年轻干警小向也是个“毕兹卡(土家族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华当即用地道的“土话”与之打起了招呼,并亲切地交流起来。两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在场的我们却一句都没听懂。小向给大家“翻译”:“向检让我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要说好土家语、用好土家民俗。”
向华是龙山县检察院里的“毕兹卡”代言人,一直以来,但凡院内有“毕兹卡”宣传、接访或出庭任务,冲在最前面的总是他。拥有30年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办公办案经验的他始终坚信只要坚持用心、用情、用智、用力,就能做好民族地区检察工作。他常说:“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懂得民族语言不仅与民族群众好沟通、情感好融合,而且往往是一句民族语言出口就可能获得民族群众的信任。”
记得有一次,一名土家族老人满脸怒气、情绪激昂地来我院反映情况。因为接访的干警没听懂老人满口的“土话”,老人的情绪便愈发激动。闻讯而来的向华一边用“土话”向老人问好,一边热情地握住了老人的双手。老人惊喜得像是碰上了自己的左右乡邻,递给向华一支自制的“纸卷烟”。向华随手接过纸烟并为老人和自己的烟头点上火,老人平息了怒火,静下心来反映情况。
原来老人的儿子因两次犯罪被判处缓刑和有期徒刑,但法院对其宣告缓刑前先行羁押的135天未予折抵刑期。送走老人,向华立即当起了“翻译”,多次陪同办案人员外出调取材料、复核证据,为办案提供语言帮助。受案后,我院便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于3天后作出裁定,老人儿子的刑期得以折抵135天。离开县城前,老人特地来找到向华拱手道谢,口中念念有词:“喳西泰(好得很),检察官!”
我还清楚地记得向华出庭公诉的那起滥伐林木案。年过六旬的被告人向某未办理采伐手续将自家栽种的两株桢楠砍伐。因向某在村里威望颇高,开庭那天,300人的旁听席里坐满了说“土话”的山寨乡亲。宣读起诉书时,向华先是用汉语后用“土话”进行了两次宣读。听着地道的“土话”从公诉人口中说出,向某错愕不已。
讯问环节,向某用“土话”与向华激烈地争辩着,表情时而激动,时而低迷。虽然在场的庭审人员听不懂他俩的讲话内容,只有等一段一段地翻译过后才能明了,但旁听席里的老乡们却都在第一时间听懂了他们的对话。在前期的审查起诉环节向某都拒不认罪,而庭审中向华以“土话”与其一番唇枪舌剑,他居然当庭认罪了。最后,向华又用“土话”发表了公诉意见。看着旁听席里的老乡们不时地点头认可,我们都觉得这次特殊的普法宣传很有意义。
作为一名“民俗通”,向华通过所掌握的土家婚俗,防止了错捕案件的发生,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效果。那是一起滥伐林木案。自称“邓某”的外地嫌疑人在逃,侦查机关在提供了另两名归案嫌疑人的照片指认笔录,以及“邓某”的身份证信息后将其一并报捕。户籍资料显示,“邓某”实为刘某。考虑案情实际,向华决定我院自行复核证据。当我们赶至刘某所在单位时,恰逢其外出。刘某的同事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介绍说刘某的父亲也是我县人,早年入赘到当地,婚后育有两子。这一信息当即引起向华的注意:其父入赘的身份很重要,当地与我县同属武陵山区的土家族苗族聚居地,民风民俗一脉相承……见到刘某,其提供的不在场证据证明其确无作案嫌疑。我们此次复核,显然是避免了错捕案件的发生,看来嫌犯另有其人。
“你弟弟姓什么啊?”向华出其不意地一问,让刘某顿时紧张起来:“你弟弟姓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刘某好一阵沉默后方才开口:“我弟弟姓邓。”通过进一步核查,邓某确系刘某同胞弟弟。刘某父亲“入赘”后,生下长子随母姓刘,次子随父姓邓。因兄弟两人长相酷似,邓某遂冒用哥哥的身份证四处作案,已被网上追逃多时。向华正是运用了所掌握的“入赘”婚长子随母姓的习俗,一举突破案件,柳暗花明。
去年年底,为参加全州检察机关新春文艺汇演,向华提议将优秀的土家族民族文化搬上舞台,当即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随后,向华还亲自参演担纲主角。最终,龙山县检察院表演的节目《毕兹卡的喜悦》好评如潮,获得了一等奖。“传统的是经典的,经典的都是可以引起共鸣的。”向华感慨地说。(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