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贯彻落实云南省委有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云南建设的伟大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
意见要求,云南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联动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机构建设,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建立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及诉访分离机制,严格落实审级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力争取得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制度,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严格司法监督,完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干警能力素质建设,狠抓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司法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姜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