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集中管辖部分区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015-10-16 21:06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选择永安法院作为试点法院,集中管辖三明市部分区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三明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市部分区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对梅列、三元、永安、大田、明溪等地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院审判外,统一指定由永安法院集中管辖。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是三明市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统一量刑标准、规范办案理念,规范庭前、庭审、庭后工作,促进少年审判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得到不断提升,通过发现和掌握一个时期本地少年犯罪变化的特点和规律,以便及时、有效采取相应对策,从而大大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更好地体现公正和人性关怀。(游晓龙)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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