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确保依法执政专项改革取得实效

2015-10-16 19:37  来源:云南长安网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委依法执政专项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依法执政专项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贯彻全面依法治市努力建设法治昭通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真履职,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做到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方案、有督查、有成效,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实现专项组工作整体、均衡发展,不断开创全市依法执政工作新局面,全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

  会议明确了市委依法执政专项组的4项工作责任。

  一是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研究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建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三是健全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四是把法制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会议将市委依法执政专项组的5项任务逐一进行分解。

  一是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及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评价机制,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四是研究制定规范和指导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的专门规定,建立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五是创新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将法治专门人才的选拔培养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法治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交流。(韩本朝 吴君桥)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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