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对中院机关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标志着咸宁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传达了省高院司法体制改革培训会精神,对干警普遍关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改革、入额遴选条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解读说明。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司法体制改革要义,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处理好落实顶层设计与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的关系。要突出抓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职业保障及省以下统管改革,遵循规律,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改革,以平和的心态处理好改革与审判工作的关系。
据悉,2014年湖北省被列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根据省委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从2015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6年春节前全部结束,咸宁中院是湖北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原子 佘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