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2015-10-16 18:47  来源:福建长安网

  “我们评议认为同意检察院对叶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理由是叶某某涉案金额小且具有自首的法定情节和积极退赃的酌定情节……”近日,在福建省宁德市检察院四楼会议室中,王和庭等5名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正在庄严地行使自身的监督职责,对叶某某涉嫌受贿罪拟作不起诉案件进行评议、表决。这是市检察院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后召开的首次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议。

  据悉,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8月份以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共选任全市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群众代表37人担任宁德市试点改革后的首任人民监督员,先后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和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5场次,建立信息通报、建议办理机制、邀请视察或执法检查等制度,充分运用“宁德检察”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实时、全面地向人民监督员传递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信息或案件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吴宁宁)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