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启动物流寄递行业集中整治月活动

2015-10-16 14:53  来源:新疆平安网

  10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综治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物流及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物流寄递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由各区县综治办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经信、商务、邮政管理、工商、安监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执法检查力度。要坚持源头预防,严格物流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流寄递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核验托运寄件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登记、收寄验视、安全检查和禁寄、禁运、限运物品清单制度,切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涉恐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各有关部门和物流寄递企业发现掌握物流寄递违法犯罪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安全机关通报,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严厉打击利用物流寄递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要求,要根据近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托运、夹带违禁品和危险品的物流寄递企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查处结果,增强其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宣传载体,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提高寄递托运核验有效身份证件、实名登记、收寄验视和禁限运物品清单制度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提供有关物流寄递行业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跟踪治理。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严格查处,依法督促整改、给予行政处罚;企业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或其他从业人员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据了解,各区(县)须在10月18日、28日前将开展物流寄递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含整改落实和责任查究等情况)反馈市综治办。(伏昌明)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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