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再部署,要求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服务经济发展
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发送预警
近日,四川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实效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示和肯定。省高院院长王海萍也再度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突出经济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对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重大敏感民商事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各类经济纠纷案井喷
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时期,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负责人失联等原因引发的涉企业债务、企业破产纠纷呈集中爆发趋势,衍生的房地产、劳动争议等下游民商事纠纷随之快速增长,相关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也较为突出。
为此,四川省法院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开放和依法有效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
“要深入分析经济新常态下的司法案件特点,主动作为,积极稳妥应对,把公正司法与服务发展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和新常态下经济包容性增长、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近日,省高院院长王海萍对相关工作再次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王海萍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重大案件和突出类型案件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企业改制、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产生的群体诉讼以及影响金融经济秩序稳定、社会稳定等重大案件,各级法院要逐级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
要健全重大案件预警应急机制,对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主要负责人失联及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重大敏感民商事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发送预警信息。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突出经济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进一步规范诉讼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防止影响涉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