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信访纠纷,辽宁省营口市中院于近日出台了《院长、副院长日常接访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院领导每日接访15人左右,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该《制度》规定:
一是实行院长全天候接访。该院立案二庭对当事人上访材料审查后,确定由院长接访的,即刻办理预约登记,通知当事人按预定时间到法院,由院长接待。
二是实行副院长轮值接访。按分管业务不同,四位副院长分别在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利用半天时间,在信访接待室实行“敞开式”接访。
三是实行相关人员协助接访。院长、副院长接访时,相关业务庭负责人陪同,现场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如果当时不能答复的,通知其要经过研究、合议后再告知结果;如果上访当事人的案件不属于当日轮值接访副院长分管的,签署意见转至有关业务庭,要求其按期办结;如果涉及基层法院的,签署意见转至基层法院,要求基层法院院长接待,并上报处理情况。(邢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