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
要求法律考试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工委、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8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涵盖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制度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并明确了党委组织部等各部门的主体职责。
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前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应通过邀请专家辅导解读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坚持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必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结合不同类型培训实际情况,设置法治教育培训课程,加大法治内容比重。
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全省统一考试与自行考试相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任用、晋升、奖惩的参考依据。积极推行网络课堂、网上考试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法律知识考试中的运用。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在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与现有年度考核工作同安排、同组织。述法内容应包括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个人学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法治教育情况、个人遵纪守法情况等。
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制度。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法治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增加在创建考评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该单位参加相关评比表彰的资格。
《规定》明确提出,各级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责任主体,党委组织部门、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法制部门等职能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党委宣传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务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和监督,政府法制部门负责落实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董景娅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