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海省举行“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汇报会,听取各考核组考核验收情况汇报,系统总结全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据悉,此次考核验收首次引入第三方评调。
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青海省“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7月至9月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此次考核验收工作采取自查、第三方评调、专项考核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发挥了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作用,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考核验收中,青海组成5个州市考核组和4个省直单位专项考核组。州市考核组分别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等省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带队考核,先后对全省8个市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进行了考核验收,每组考核了两个地区,每市州随机抽查1个县(区)、1个乡(镇)和法律七进每一进的单位;省直各单位专项考核组主要由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对省直各机关单位等133家单位部门开展考核验收。各考核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基层单位和反馈考核意见等方式全面系统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工作。
“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工作最大亮点是在各地区开展第三方评调,创新了考核验收方式,考核期间,在州市均增加电话调查的评分权重,面向社会开展有关普法民意调查、统计等工作,反映民众对普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