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行走在追梦路上的年轻人

2015-10-12 14:17  来源:河南长安网

  行走在追梦路上的年轻人

  ——记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双柳树派出所民警张海

  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学习是一辈子的事。”离开校园时,张海便将这句话深深地刻进了心里。来到双柳树派出所,他最高兴的事就是终于有一间单人宿舍。每当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夜幕降临,报警铃声也“默不作声”时,就到了最幸福的学习时间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经典文学……张海贪婪地享用着这些知识的美味。

  “学习法律知识,让我在执法过程中思路清晰,心有底气;学习业务知识,让我在内勤工作中效率倍增,游刃有余;学习经典文学,提升文字功底,让我在编辑调研信息时不再眉头紧缩,如临大敌。”张海说,“学习可以提升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又能带来自信,自信能让人的自我价值得以更好实现。”

  因日常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局里组织的民警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卷宗考评中,张海数次名列前茅,并多次被评为执法标兵。2014年9月,张海代表信阳市公安局参加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并获得全市第三名。

  上善若水大爱无言

  在基层派出所工作的这几年,张海觉得,真诚热爱群众才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条件。

  2015年2月11日农历小年,张海和同事在所里值班,正准备吃午饭,110转警称:“双柳周坤饭店附近有人打架。”张海和同事立即开着警车往现场赶。

  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为潘某,称其丈夫胡某打她了。张海便耐心详细询问了夫妻二人的情况。这两口子的孩子很争气,学习好年年得奖状,可是丈夫胡某总爱打牌赌博,面对不争气的丈夫,妻子心有怨气,便在过小年买鞭炮的小事上发生撕扯。看着胡某家的墙上贴着的一排排奖状,张海暗下决心,一定尽一己之力将这夫妻俩的矛盾好好调解,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他先将丈夫胡某拉到一边,结合自己在农村老家的父母、结合自己的农村成长经历真诚地和胡某交流沟通,最终引起其感情上的共鸣,然后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妻子潘某。最后,夫妻俩都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胡某承诺以后一定好好挣钱,供孩子上学。张海和同事又开车将夫妻俩带到了双柳卫生院,清洗包扎了潘某受伤的手。最终,这起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处理。

  匡扶正义惩恶扬善

  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运用法律打击,使之得到法律的严惩,是张海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

  2012年8月5日8时许,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双柳东荣大酒店的财物被盗了。接警后,张海和同事立即赶到东荣大酒店,李某称早上起来后发现钱包和项链被盗,包内有8000元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张金额为180万元的欠条。

  张海感到案件重大,他和同事一边调查走访询问,一边调取监控录像,最终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为报警人李某挽回了重大损失,刘某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2015年3月,张海主办张某某开设赌场案,一次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9人;4月,办理黄某某容留卖淫案,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人;同期,张海还主办多起赌博案、非法种植罂粟案、消防违法案件等,共行政处罚30余人,一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转眼间,张海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了4年。4年里,他从一名实习民警成长为所里的主力;从处处要向老民警询问学习的新警转变成了能够带领实习民警独立娴熟办案的“老警”。

  张海说,他在双柳树派出所这片小天地中,感受到了充实,品尝到了实现人生价值后的愉悦,这愉悦沉淀为一句坚定的声音:“从警这条路,我要一直走下去。”(周惠 邵梦华 刘洋)

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