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贵州省黔西县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积极依托有关媒体,将有关办案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和办案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掌握有关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努力打造“阳光检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及时公开办案信息。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对办案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对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坚持按要求及时在“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对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坚持及时向社会公开,2014年以来,该院共在“检察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255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2014年见程序性公开721件。通过及时公开案件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的关切。
努力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效果。组织干警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向有关报刊投稿,通过有关平面媒体做好检察宣传工作,让群众指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干警撰写新闻稿件160多条,其中《检察日报》采用10条,《法制生活报》采用14条,贵州电视台采用2条,毕节电视台采用8条,正义网、贵州长安网等有关媒体采用100余条,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对该院开展工作的知晓率。该院通过组织宣传小分队、检察放映队深入学校、村(社区)开展政策法规大宣传活动40场次,开展送检察影视下农村8场次,有效丰富检察宣传工作载体,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检察宣传,提升了打造“阳光检务”工作效果。2015年年初开通了“黔西县检察院”微信客户端,2015年5月开通了“黔西县检察院”微博客户端,微信、微博开通以来共发检察信息20余条,重大案件公开8条,微信点击量已达1000余人以上,微博粉丝百人以上,通过利用新媒体开展检察宣传,提升了宣传受众率,拓展了“阳关检务”创建平台。
规范办案工作,努力探索阳光办案新模式。该院司法办案工作中,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坚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加强与案管中心、监所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做好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会见、查询接待工作,创建律师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信息、复制摘抄案卷的平台,尊重并保障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积极探索不起诉案件听证机制。如,2014年在办理徐先贵涉嫌职务侵占不起诉案件工作中,通过邀请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基层群众等各方面代表召开了案件听证后,让参加听证的群众全面把握该案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理由。通过探索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公开听证的方式,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办案公开工作,让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制约阳光监督之下,有效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