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出台意见加强审判管理

2015-10-12 08:3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关于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把握原则、创新发展,细化职能、突出重点,优化队伍、提升素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推动建立“全院共同参与、全程静态(系统)监督、全院各司其职”的大审判管理格局,努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管理责任体系。要积极回应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法治管理、规范管理、科技管理和协同管理,使管理更加符合实际,符合司法规律。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同步办公办案系统,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完善案件质效评估,加强司法统计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将卷宗移送、评估拍卖、鉴定审计、公告送达、专家证人等诉讼服务管理纳入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中,确保审判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管理专门机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要分别配备不低于5名、2名的审判管理专职人员;要探索建立全区法院审判管理人才库,扩大审判管理专业人员培训覆盖面,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强化审判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法院审判管理水平。(史燕龙 王晓东)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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