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法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5-10-10 15:08  来源:贵州长安网

  近日,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从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入手,逐步形成“三强化三提升”的工作形态,让公平正义以规范适当的方式被人民群众所感知。

  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法院履职能力。责任当头是该院强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并将此项工作作为衡量一名法官履职水平的重要依据。当前,都匀社会经济正在进入一个转型升级、后发赶超的关键时期,司法规范化建设正是要每一名法官树立勇担重担舍我其谁的精神气质,树立依法裁判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的责任观和通过司法行为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的大局观。例如,通过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矛盾纠纷的依法裁判,对不守诚信者予以法律的制裁,引导诚信平等的房地产市场关系。该院副院长唐正祥认为,强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其目的就是提升司法能力建设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合法提升法官程序正义观念。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根本保障,程序正义规范和引导法官的司法行为,并帮助法院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该院强调所有的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杜绝“踩界行为”、“擦边球行为”和“越界行为”,对为了实现实体公正牺牲程序公正的司法行为做出否定性评价,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此让正义以合法有效的方式被群众所感知、看得见、被接纳,并积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强化服务提升司法惠及群众能力。司法便民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件大事情,衡量一个法院工作水平,司法便民是重要的价值标准。在推进司法规范化进程的过程中,都匀市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车载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回访和判后答疑等多项工作,加大司法便民方面的投入,在司法便民中融入规范司法理念,在规范司法中增加便民元素,让司法规范有序、便捷高效的运行,最终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规范化建设对该院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必将带来该院司法的新高度。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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