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全体法官发起一项 “规范司法行为从我做起”的倡议,倡导每一名司法工作者严格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在合法有效的程序保障下依法进行。
这是该院全体法官向“擦边球”司法行为说不的重要体现。所谓“擦边球”司法行为,是指法官在司法裁判活动中,回避矛盾纠纷的锋芒或主要的法律问题,主动去做在规定界限边缘而不违反规定的事,以实现个人不法目的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具有隐蔽性,并对司法权威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从而损害法院的司法形象,因此该院高度重视治理“擦边球”司法行为。
该院采取有效措施对这种存在侥幸心理,想靠运气来取得成功的行为进行了规制。比如通过加强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科技含量,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全程留痕,做到裁判有因,有据可查,查出实效;又比如通过庭审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和分管院长随时查看和监督案件审理情况,并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法院管理规定的司法行为予以惩戒,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行为的高效规范,提升法院司法权威,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保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