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律师始终以热心公益、奉献爱心为己任。六年来,全省律师为社会公益赈灾捐款、捐资助学、扶贫济困金额达950万元。
蒋方斌是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也是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2002年6月,蒋方斌一次性捐款200万元创立福建省律师协会明媚助学专项基金,这是全国首例(目前也是唯一一例)由律师个人捐资创办的助学基金。明媚助学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资助那些当年考取了大学,但因家庭困难而无力上学的应届大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大学四年的生活费用以及部分学杂费。基金的本金原则上不动,以其收益用于公益性支出,每年资助6名应届大学生,每人1.5万元。自2002年6月设立以来,明媚助学基金已资助了四批共24人。
“创办助学基金不是我一时的冲动,而是多年的愿望。”谈到创办基金的初衷,蒋方斌说,“作为在全国首批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从1993年3月开始,我致力于企业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法律业务,经过多年的奋斗,在经济上有了一定的积累,内心蕴藏已久的创办助学基金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
2014年,他收到一封寄自西安交通大学的来信,这名受资助的大学生在信中说,自己已被教育部选派赴法留学,这也是在全国范围内选派的该专业中的两名学生之一。蒋方斌欣慰地说,看到这些青年学子在社会的关爱下不断地茁壮成长,快乐之情油然而生。
此外,全省有36家律师事务所自发设立了捐资助学的常设性基金,基金额达380万元。
2015年5月28日,省直分会未保委主任曹卫、副主任张志榕、委员郑雄英等人会同省司法厅厅机关党委、妇委会、法制宣传处及关工委的领导、干部,一行16人赴省厅帮扶挂点的顺昌县仁寿镇“庆六一暨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律师们不仅给仁寿镇中心小学的50位三好学生及80位父母均在南平以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带去节日的礼物(文具),还通过十几个小案例,就未成年人日常法律问题,以互动的方式给学生们作解析,启发他们守法、用法。
此外,律师们还向仁寿镇中心小学图书馆开展捐赠法律书籍活动,并走访、慰问贫困、残疾儿童家庭,为孩子们送去节日慰问金。
5月29日下午,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联合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律援助站前往龙江中心小学开展了以“法律在身边”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活动。
志愿律师谢廷芳讲授了防盗、防抢、防骗以及未成年人在治安、交通、网络等方面的法律常识;参加活动的律师还将法律融入游戏当中,寓教于乐,让同学们在各项法律游戏中领悟和弘扬法制精神。此外,为了加大“六一”普法的宣传力度,事务所副主任翁凡还组织本所律师赴金墩社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活动。
作为一个情系人民、关心大局、勇担责任、富有爱心的职业群体,近年来,我省律师界涌现了许多的感动社会的优秀律师,获得了党和政府的褒奖、社会各界的赞誉。如:曹卫、翁凡律师获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黄家焱、林建两名律师分别当选为我省2011年“助人为乐模范”;林建律师当选为2013年“诚实守信模范”,并被授予第二届第三届福建省道德模范;黄家焱、兰子禄、陈炳玉、佘春香、邱宁江等律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称号;2011年12月,黄家焱律师被中央文明办,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单位授予“全国优秀志愿者”称号;福建厦门涂崇禹律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协授予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同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1年省律师协会荣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司法部和团中央等五家单位授予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奖”;2013年荣获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