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中院在7县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2015-10-09 16:56  来源:新疆平安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审务督察小组,赴所辖七县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昌吉州中院审务督察小组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开展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为此次督察的依据。

  此次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审判业务方面是否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庭审程序不规范、纪律遵守不严格、立案信访工作不畅通等;执行安保、维稳值班及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否落在实处;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是否严格;举报案件查处是否彻底等。

  督察采取夜间查看车辆管理、维稳值班情况与上班时间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以及现场旁听庭审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细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开庭案件信息查询不畅通、个别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较弱、诉讼文书填写不完整、穿着法官制服(法袍)不规范、法槌使用不规范、举报案件登记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对督察中发现的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的问题,昌吉州中院审务督察小组要求被督察单位予以及时纠正和整改。对需要认真整改长期坚持的问题,填发督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切实改进。经过此次督察,督察小组对七个县市法院共发出《审务督察告知书》10份,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3份。(郑恩萍)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