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法院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5-10-09 16:49  来源:新疆平安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州两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情况。近两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依法制裁“债务老赖”,多渠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加强执行工作强制性,提高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5年1—9月,昌吉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302件(包括旧存2003件),其中新收8299件,同比增长98.15%;执结6252件,同比增长66.94%。执结率60.68%。昌吉州中院受理案件569件,同比增长273.5%;执结388件,执结率为68.2%,执行到位标的3.16亿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较好法律与社会效果。2015年3月昌吉州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据了解,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至2015年9月20日,昌吉州两级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323例。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第一时间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此外州法院还通过西部庭州网站、户外广告大屏、都市消费晨报、昌吉日报、昌吉电视台、一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目前,昌吉州两级法院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间内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执行法官将果断采取拘留、限制进出境、限制高消费、进行悬赏执行等执行措施,并向发改委、住建局、工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82人次,限制高消费48人次,限制出境12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次,协助查找、控制32人次,悬赏执行1件。依法制裁了“债务老赖”,震慑了潜在的失信者,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迫于自己商业信誉受损,经济活动受限制,出行受约束,而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或积极与债权人执行和解,目前已有效执结案件186件,执行到位标的6000万余元。其中州中院执结33件,自动履行率为16%。(陈秀梅 彭涛)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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