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法院:未成年人庭审享“特殊待遇”

2015-10-09 16:07  来源:重庆长安网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庭前犯罪预防,庭审过程中建立快速审理机制,圆桌审判营造宽松庭审环境,判决文书附上法官寄语……近日,从重庆市北碚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碚区人民法院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综合审判庭以来,庭前庭后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庭前预防:搭建工作平台加大宣传

  据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薇薇介绍,该庭设立后,就尤为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不仅主动与政法委、司法局、妇联、交委、关工委等部门衔接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还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会,探讨整合资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问题。

  此外,该庭还配合区人民法院共青团,到全区各小学、市民学校、社区科普大学等院校,以上法制课的形式开展宣传。“法制观念深入未成年人心中,就能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陈薇薇说。

  庭审过程:探索建立快速审理机制 圆桌审判营造宽松氛围

  未成年人对客观环境具有易感性,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而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历时较短、主观恶性不大、可塑性较强、自愿认罪比例很高等特点。陈薇薇说,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辩护权、法定代理人在场权等相关权利的同时采用快速审理机制。

  据悉,该机制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短短15日即可结案,而普通程序的刑事案件一般需2个月。相比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对民事案件的适用率则可高达90%,尤其是在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抚养费等类型案件时,可大大减少执行中因当事人的情感争执造成的障碍。

  除了建立快速审理机制,区人民法院还设立了“圆桌”式少年审判法庭,通过营造宽松的审判氛围,以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在宽松平等的环境下更好地认罪悔过。

  据了解,“圆桌”式少年审判法庭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审判时,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监护人及辩护人围桌而座,被告人由站着受审改为坐下受审,审判员也尽量使用温和的语气、通俗的语言对被告人进行发问。“这在客观上形成有利于教育、挽救的环境,尽量避免挫伤未成年被告人的自尊心和悔过自新的信心。”陈薇薇说。

  庭后关怀:“温情”判决书附法官寄语

  “孩子是上天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父爱母爱缺一不可,希望本案的当事人双方摒弃成见,让过去的恩怨情仇都随风而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撑起一片蓝天。”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开始对一些婚姻家庭、青少年犯罪类的案件实行判决文书“温情化”,即在判决书上附一段温馨的话语,用人情的力量促成裁判文书的执行。

  据介绍,该举措把依法裁判与以德育人相结合,实现情与法的交融,将法律的他律作用与道德的自律作用相融合,实现了法、情、理的和谐统一,不仅使未成年被告人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教育,也使判决更加有情有理。(霍吕)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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