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中院公开选任 200名人民陪审员

2015-10-09 15:44  来源:河北法制网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将公开选任200名人民陪审员。这是该院首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据悉,人民陪审员每五年选任一次,主要参与市中院一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龄28至6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根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不能正确理解和表达意思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据介绍,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将广泛吸收不同行业、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保障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的比例。同时,适当增加妇女和少数民族名额。(陈兆扬)


责任编辑: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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