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警方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

2015-10-09 14:45  来源:福建长安网

  国庆黄金周期间,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厦门市警方会同相关部门提前部署,强化整治国际邮轮码头、鹭江道及周边区域“野导”拦车拉客、滋扰游客、通过蒙骗招揽游客牟取暴利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10月1日起,警方在轮渡码头、邮轮码头通过张贴标语、播放宣传短片以及小喇叭宣传等方式劝导游客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同时每日安排便衣民警对鹭江道等重点部门开展不间断巡查伏击。截至10月6日,厦门警方共抓获非法揽客和非法倒票的违法人员,其中治安拘留12人,训诫9人。

  10月5日,思明公安分局便衣民警在轮渡码头附近发现2名可疑人员长时间逗留在广场附近,不时向过往游客搭讪。随后,民警在2人企图以高价卖票给游客时当场将其查获。经审查,两名违法人员何某友(男,23岁,贵州兴义市人)、张某(男,25岁,福建政和县人)利用游客对鼓浪屿船票购票方式不了解,用游客本人的身份信息在微信平台以35元/人的价格购票后,再以300元/人的价格卖给游客。目前何某友、张某两人被分别处以治安拘留5日。

  10月6日,思明公安分局民警在轮渡码头广场附近巡查时抓获1名违法人员龚某光(男,51岁,福建省南平人)。经查,龚某光在轮渡码头招揽游客,并引导至驶往嵩屿码头的渡轮、带游客绕道嵩屿码头上岛,收取70元费用,从中牟利。目前龚某光被思明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

  10月6日,湖里公安分局组织警力30人次,对邮轮码头售票大厅、出入口等“黄牛”聚集地进行暗访巡查和便衣伏击守候。当天,民警共查处2起倒卖车船票的治安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女,36岁,河北磁县人)、何某滨(男,41岁,福建漳浦人),查处3起使用假冒身份证和导游证的治安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温某鸿(男,29岁,龙岩新罗人)、张某勇(男,33岁,四川江津人)、叶某群(女,34岁,江西九江人)。目前李某等5名违法行为人被湖里警方处以治安拘留。(厦公宣)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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