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陕西省汉中市公诉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改进和加强公诉工作,不断提高公诉工作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近日,汉中市院公诉处邀请市、县两级人大法工委领导和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共16人,以及部分县区院公诉干警观摩了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等五被告人非法拘禁案庭审活动。
庭审前,检察人员向人大代表们发放了《人大代表观摩公诉出庭活动意见反馈表》,请代表们对公诉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指控犯罪、庭审应变能力、法律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庭审结束后,市、县两级公诉干警与参加观摩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就庭审活动进行了座谈,客观评价了公诉人当庭表现,对公诉人庭审节奏把握尤其是答辩阶段的敏捷思维和应变能力给予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这项活动意义重大,通过现场观摩可以直接了解公诉工作,对于提高公诉质量、推行阳光检务、促进司法公正都有积极作用。汉中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杨桂松指出,公诉人在法庭上承担着指控犯罪、履行法律监督、通过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的一个窗口,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公诉队伍建设,提高公诉人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通过公诉人出庭支持诉讼,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后,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创做表态发言。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尤其是公诉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诉人需不断提高证据审查的能力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水平,以应对刑事庭审实质化,确保案件质量。同时,他强调,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活动是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听取代表意见、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新形势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是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助推器,公诉部门将进一步拓宽庭审观摩渠道,加快推动公诉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公诉工作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