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万源市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述俊同志主持会议。
201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是70年来中国共产党首度为党组“定规立矩”。条例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计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会上,苏局长强调:
一是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主要内容,严格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党组意识,规范党组工作,把《条例》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是要以身作则,努力将《条例》条款执行好。全体党组成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强化权责一体理念,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要严格议事规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组的团结和战斗力,提高党组的决策水平。
三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严于修身、严于律已、严于用权,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