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积极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5-09-28 14:23  来源:青海长安网

  2015年是“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以下简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的第五年,也是“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考核、系统总结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青海省委研究同意于2015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

  为保证考核规范有序,青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制发了《青海省“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实施方案》,本着创新形式、简洁高效的思路,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考核,在方式上突出创新性,既体现考核的全面性,又紧扣考核的重点,采取自查、第三方评调、专项考核和抽查的方式进行,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

  考核前,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召开考核验收协调会、培训会,重点对省级考核验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专门对全省地方和省直单位的200余名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制定印发市州县、省直各单位和企业三类自查标准,指导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自上而下,因地制宜细化考核方案,强化考核培训,把握考核标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验收工作实现全覆盖。

  全省组成5个州市考核组和4个省直单位专项考核组。州市考核组分别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带队考核;省直各单位专项考核组主要由“法律七进”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织实施。目前,全省各市州已完成对所属县(区)、市州属部门的自查;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对本级机关及直属直管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行业)自查工作。自8月初开始,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省政府副省长刘志强、省政协副主席纪仁凤、省法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院长王晓勇分别带领省级考核组,先后对全省8个市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省直各单位各专项考核组对省直各机关单位、全省大中专院校、省管大中型企业等133家单位部门开展考核验收,各考核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基层单位和反馈考核意见等方式全面系统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工作,预计全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将于9月底全面完成,并根据全省考核情况,对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终期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责任编辑:张晓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