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司法厅启动法治阳光温暖老龄服务活动

2015-09-28 09:49  来源:贵州长安网

  近日,贵州省司法厅、省老龄办“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月启动仪式在贵州省老年大学举行。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皮宇飞,省老年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王小乐,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出席活动。会议强调要不断拓宽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形成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

  在活动中,皮宇飞主任代表省老龄办向省司法厅、省老年大学及参加活动的老龄人代表,对贵州省老龄工作的支持和对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示感谢。他指出,目前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空巢化、高龄化、失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老年人利益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的问题更加凸显,老年人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待遇、人身财产权益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需求逐渐增多。希望全省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要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老龄工作站的建立,不断健全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健全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卢庆祥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经济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收费;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予以免费。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在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充分运用“12348”法律咨询专线,积极为老年人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指导老年人依法维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本地老龄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仪式结束后,两名律师在现场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进行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法治宣讲。

  据悉,2014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106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8269人次,在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是一年一度的敬老月,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服务活动,目的就是通过集中开展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在全省形成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老年工作的新面貌、新气象。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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