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安规范警务公开工作

2015-09-28 09:14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规定(试行)》,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

规定明确了警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程序,提出公安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的工作要求、服务流程和时限等全部在网上公开,建立完善“甘肃公安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公开有关警务信息。警务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信息涉及其他行政单位的应主动协调进行信息比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规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的监督,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应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将警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陈志刚)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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