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会议,对省院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具体动员。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雅频作动员讲话,副检察长张杰主持会议。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军宣读《青海省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朱雅频副检察长指出,省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肩负着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要职责,要站在关乎全省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关系全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角度,清醒认识省院机关自身改革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分量与责任,充分发挥领导机关示范带头的积极作用,在紧扣试点方案、盯住目标要求、借鉴试点经验、转化实践成果上持续用力、精准发力,确保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朱雅频副检察长强调,省院机关要以张光荣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晓勇检察长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讲话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任务,紧盯重点,攻坚克难。
一是严格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要按照 “检察官职位要求的必备才干应与拟任者现有能力及其获得的评价相符”这一核心标准遴选员额检察官,不能搞迁就照顾,做到“宁缺勿滥”;又要做好择优遴选“稳定存量”的文章。
二是完善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权力清单和权力边界,明确责任种类和错案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及程序,把故意违反法律和制度规定或者重大过失酿成错案与一般工作失误形成的瑕疵案件区分开来,建立和完善相关“豁免”规范,以保护检察官敢于司法、勇于办案的积极性。
三是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使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既体现权责利能一致的原则,又向办案一线检察官倾斜,鼓励多办案、办好案。四是体现省院机关的自身特点。要紧密结合省院机关实际落实各项改革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探索出一套符合省院机关自身工作特点的改革措施。
朱雅频副检察长要求,省院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改革试点工作落实。
一要充分发挥以上率下领导作用。厅级领导在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要紧密对接改革部署要求,善于抓住关键的具体,一抓到底,坚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在抓好联点指导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分管部门的改革试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工作态度,善于观大势、谋大事,看清主流、看准方向,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要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融合做好“漫灌式”与“滴灌式”思想政治工作,因势利导、因人施策地加强遴选员额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关键环节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改革有序推进。
三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改革推进工作,用工作成果检验改革成效。
省院机关及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3名省院机关干警代表作表态性发言。(党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