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南法院司改革试点方案获高院审议通过

2015-09-27 16:37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日,青海省黄南中院、同仁、尖扎、泽库、河南四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全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为认真实施《青海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央“框架意见”要求,全州法院紧密结合黄南实际,严格按照省委“工作方案”、省法院“实施方案”和州委关于依法治州的具体要求,组织精干力量研究起草实施方案。方案形成过程中,全州法院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掌握情况、立足实际、起笔拟稿作为基本环节,以组织召开中心组、中层领导及全体干警等不同层次的会议、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州委及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中院司改办对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编制数量、人员构成、案件总量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测算分析了2012年以来的收、结案数、法官年平均办案数和案件增幅量;先后3次开展了人员分类管理意向摸底调查,掌握了每名干警的分类意向;中院先后召开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4次、中层以上领导会议16次,论证研讨司改方案和配套制度的可行性。

  全州法院根据省法院的统一规定,以现有编制总数为基数,采用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编制总数的39%、46%、15%的比例计算,确定了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数量。同时根据各院工作、地域等方面的不同,方案也各有特点: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和案件数量,在弱化原有审判业务部门职能的同时,设置了4个相对固定、专业化的合议庭,将首批入额的13名法官均编入合议庭。各合议庭各有侧重、统筹协调、均衡办案。

  四县法院将现有的综合审判庭根据审理案件类型和职责不同,下设3个合议庭,其中确定1个合议庭负责行使执行案件的裁决权和立案裁决权。同仁法院根据综合审判庭分案情况,定期选派1名法官及2名司法辅助人员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尖扎法院依托已设立的8个便民服务站,对适合巡回办理的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同时规定合议庭人员不足时,将人民陪审员作补充,每年进行一次轮岗调整;泽库、河南法院根据地域民族结构实际,规定首批入额的8名法官中,至少有4名双语法官,比例占到了50%。

  黄南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各法院正在组织开展法官选任报名工作。(郝鹏飞)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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