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说明会。该条例草案即将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
为了严格实施生态框架保护规划,划定生态底线,保持科学合理的生态用地总量,切实保护山水资源等生态要素,2012年3月,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1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
据介绍,武汉市还制定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基本生态线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构建。为进一步破解当前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难题,需要将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要求上升到地方性法规。
《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基本生态控制线一经划定,不能擅自调整。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修改,确需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遵循生态功能相当、总量不减的原则按程序进行调整。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绪鹍,副主任潘汉生、胡洪春,秘书长袁堃参加会议。(王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