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公安局成立“股级建制法制室”

2015-09-26 10:26  来源:福建长安网

  2015年来,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率先在刑侦等4个机关大队、青阳派出所等8个较大派出所首次设立“股级建制法制室”。

  据了解,“股级建制法制室”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由该局法制大队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法制大队负责法制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所在单位则负责本单位法制室的队伍、考勤等日常管理。

  同时,该局注重基层法制队伍培养,在今年股级干部选拔中,新提拔任用44名专兼职法制员,并在12个设立“股级建制法制室”的基层单位,设主任或副主任1名,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要再配备1-3名兼职法制员、专职辅警协助开展工作,执法规范化成效显著提升。

  2015年上半年,在全省设区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该局在91个县级公安机关中排名第10,在泉州排名第3。(蒋贤花)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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