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四川成都法院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三项活动”暨寻找“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大型全媒体报道活动正式启动,最终将根据投票情况确定“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忠诚卫士),“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办案标兵),“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审判专家)各10名。
活动启动以来,各法院积极参与,踊跃推荐“成都人民满意法官”候选人。近日,记者走进了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将镜头对准了“成都人民满意的法官”候选人——来自该院的法官孙媛媛、徐国书、王雪梅以及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徐捷,近距离感受她们的风采。
“我来自西昌,老家就在西昌市安宁河边。”初次见面,她作了简短的自我介绍,言语不多,有点羞涩。她就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网上办案先进个人”——孙媛媛。
用法律冰释原被告疑虑
与孙媛媛交谈中,她主动谈起法院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她说,怎样才能当好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呢?还是要从法官自身做起。官司结束后,总有一方会输,败诉的一方总会有不满情绪,这很正常。法官这时就不能总是以国家执法人员的身份对待他们,更不能在态度上冷、硬、横、推。要多与原告被告换位思考,了解他们的疾苦和诉求,用法律知识冰释他们心中的疑虑。
记者采访得知,自从走上审判岗位,孙媛媛就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廉洁的形象,公正的判决”已经成了她的标签。特别是涉及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她在审理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方资源,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善于体察当事人疾苦
成都市锦江区东光小区去年发生了一件小偷刺伤安保人员的案件。在审理此案中,原告赵某提出刑附民赔偿。孙媛媛与陪审员徐立琼、陈德一起走访了双方家庭后得知,被告吴某母亲已经去世,父亲也离家出走,家里一穷二白,加之吴某只有20余岁,根本赔不起。在孙媛媛的耐心解释和交心后,赵某放弃了民事赔偿,也没有提出重判被告的要求。
2014年,孙媛媛承办审理了138件刑事案件,所办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提起上诉仅5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案件,对受害人来说,惩治被告人是一个目的,最关键的还是自己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一定的弥补。”孙媛媛告诉记者,在审理过程中,她会用心体察当事人的疾苦和心态,找准切入点,再进行调解,她经手的附民案件调解率达到99%。
法官要保持旺盛的求知欲
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孙媛媛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她说“应当保持旺盛的求知欲,用现代司法理念和精深的法学理论武装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多年来她一直保持良好的习惯,认真签阅每一份法律文书,仔细研究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理由,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因为她认真严谨的态度,承办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也因此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锦旗等。
自2008年以来,孙媛媛承办或参与审结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网上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刘方祺 夏旭东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