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

2015-09-25 16:00  来源:四川法制报

  已建专门未检机构102个 已有专职检察干警约500名

  四川省未检工作专业化居全国前列

  截至目前,四川省已有省检察院、12个市级检察院、89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有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四川省未检工作正逐步迈向专业化。9月23日、24日,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泸州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顺应未检特殊规律开展工作。

  少捕慎诉诉前非羁押率超四成

  据统计,2015年,未成年人案件在普通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为5%,比2012年下降了3.18个百分点。同时,未成年人不捕率为33.39%,比2012年增加11.49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不诉率为16.24%,比2012年增加10.24个百分点。全省诉前非羁押率已达到41.19%。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表示,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四川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逐渐得到贯彻落实。

  专门机构仍有10个市州未设立

  未检专业化建设被提到相当重要的位置。会议通报称,迄今全省共有12个市级检察院和89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有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其中,甘孜州院已获批成立未检处。目前全省有约500名检察干警从事未检工作,人数位居全国前列,70余人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崇州市检察院、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等建成了专门办案区;全省建成观护基地42个,为未成年人帮教提供专业化场所办案模式方面,四川省已从公诉干警兼办未检案件到“专人专办”逐步落实,从“就案办案、案结事了”转变为“功夫在案外,案结事不了”。

  四川省未检工作正逐步迈向专业化,但全省仍有10个市(州)检察院没有建立未检专门机构,部分地区“专人专办”仍未落实,未检干警兼办公诉案件还客观存在。目前全省还有很多地区都没有建立专门未检办案区,无法满足专业化办案需求。

  张晓勇指出,各级检察院要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要求,地市级检察院和未成年人案件较多的基层检察院应当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特别是鼓励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独立的未检机构。确有困难的,应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官岗位,确保未检办案力量。

  规范建设办案程序规定正在起草

  会议还要求,着力加强未检规范化建设。省检察院已组织力量正在起草制定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程序规定,各地也应积极探索,建章立制,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化。要注重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为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未检案件办理提供执业支持。同时,加强法律文书规范化,各地应主动学习和借鉴,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按照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配备未检专门的法律文书。目前检察机关的一般办案场所难以满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需求,各地应按照最高检的要求积极加强专门办案区建设,为未检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的落实提供保障。(赵文)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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