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中院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2015-09-22 16:26  来源:新疆平安网

  9月以来,新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党组书记到班子成员再到庭室负责人展开层层谈心,拉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谈话。

  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廉政谈话活动。8月底该院两名班子成员在外学习、培训,为使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全覆盖,该院党组专门将原本定于8月31日的廉政谈话延至全部党组班子成员到齐的9月1日,真正做到了层层传导压力,受到教育。党组书记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在开展廉政谈话时也要做到分管庭室(部门)领导全覆盖,确保廉政谈话落实到人、到位。

  同时,该院开展此次集体廉政谈话还注重“四个结合”,将面对面的谈心由启发、疏导、警示替代了空洞、说教和灌输,充分提升了谈话的针对性,生动性和有效性。

  一是谈话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廉政谈话中,中院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剖析本院从院领导到庭室(部门)负责人再到普通干警身上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通过查摆问题进行深刻反思。

  二是与回应群众信访诉求相结合。结合中院近年来尤其今年信访举报反映的线索,梳理归纳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并进行分类,通过信访举报这面“镜子”反观本院存在的作风、廉洁方面的问题。

  三是与身边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2014年该院执行局长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审查,该院用发生在身边的这起典型案例警示领导干部,深刻剖析其犯罪成因,用血的教训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该院由业务庭室、行政部门和后勤部门组成。各庭室、各部门的分工不同,存在的岗位风险亦不相同。因此此次谈话分管院领导及庭室(部门)负责人在开展谈话时,充分结合所辖庭室(部门)的岗位风险进行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党风廉政责任压力,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了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以此次廉政谈话为契机,该院党组还进一步将党组主体责任具体化、目标化,研究通过了《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党组主体责任细化为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以及党组成员责任三部分,构建出覆盖党组书记一把手、党组班子成员、庭室(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

  目前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5名班子成员与庭室(部门)负责人、8个庭室负责人与所辖干警已全部完成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所辖庭室(部门)谈话正在落实当中。(高庆芳)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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