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校车统一行动暨“第四波次”统一行动,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期间,共排查校车7624辆次,整改违规校车833辆,取缔10辆;排查校车驾驶人7612人,查处不符合要求的191人;路面执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2119起,扣留车辆111辆,强制报废62辆;暂扣和吊销驾驶证12人,行政拘留6人;共设立护学岗1426处。
在排查过程中,省公安厅交管局还重点检查了校车车体标识喷涂是否规范、驾驶人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并将检验和检查结果记入到校车管理档案。全省各地交警部门按照要求,进一步摸清了校车底数,确保做到排查工作“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期间,将通报的辽AK8737校车和法库县平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校车有3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的,全部清理完毕,达到两个100%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