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委:从优待警凝心打造政法队伍

2015-09-21 15:44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省救助因公牺牲伤残特困政法干警3079人

  从优待警落在实处凝心打造政法队伍

  做好政法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和保证。长期以来,政法队伍承担着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少政法干警长期从事着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每年,河南省都有不少政法干警因公牺牲、伤残和因病致困。

  为更好地关心爱护政法干警,增强全省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河南省委政法委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并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专门设立“河南省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对全省政法系统烈士、因执行公务或履行职责负伤致残的干警和由于因公殉职或因负伤、致残等原因导致特困的政法干警进行救助。

  自2009年以来,河南省已救助因公牺牲伤残特困政法干警3079人,救助金额达6877.1万元。

  对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的救助,不仅帮助政法干警解决了实际困难,解除了政法干警的后顾之忧,增强了政法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和自豪感,也赢得了全省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规范化运作保障救助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具体指导,并在一些重要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要加强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改善广大干警,尤其是基层一线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使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为更好地关心爱护政法干警,体现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并重,在2009年之前,省委政法委就开始筹备省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工作,对因公牺牲、因公伤残和身患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特别困难的干警进行抚恤救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十分支持,自2009年起,决定每年从省财政拨出1000万元,建立全省因公牺牲伤残特困政法干警救助资金。

  为把救助资金管理好、使用好,省委政法委确立了“建立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突出救助的重点人群,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干警倾斜,把钱真正用到应该和急需救助的同志身上”的工作思路。

  为此,省委政法委会同省财政厅认真调研,多方论证,于2009年6月研究出台了《河南省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把因公牺牲、伤残的基层一线政法干警作为救助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提高使用效益,2013年12月,省委政法委又在征求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报材料等进行细化,并会同省财政厅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使救助工作更为科学、更为规范、更为严谨,有效避免了救助条件理解不一致、救助标准不够具体等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救助资金适用于全省政法系统在职在编行政和事业编制干警。救助情形主要有四种,一是干警因公牺牲;二是干警因公伤残;三是干警身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四是干警家庭重大变故导致特别困难,这一条主要是指干警配偶、子女、父母身患重大疾病,干警家庭遭受火灾、水灾、突发性意外灾害等情况。每年,省委政法委都会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办理干警救助申报、审核等事项。

  扎实工作助力救助

  郏县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王孝民,在抽调异地办案期间,错过了发现和治疗癌症的最佳时期,患病后仍坚守在工作一线,但治疗费用几乎让他耗尽家产。2015年2月3日,郏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宋宏州来到王孝民家中,把3.3万元救助金送到了他手中。来自河南省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的这笔救助款,让王孝民对生活和工作倍增信心。而王孝民,只是全省3000多名受助干警中的其中一个。

  据统计,至2015年上半年,河南省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共计救助3079人,救助金额6877.1万元,解决了一大批政法干警的实际困难,赢得了全省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作为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在2014年4月省委政法委机关各处室研究制定服务承诺时表态,承诺及时办理干警救助申报、审核等事项,做到及时、高效、公平、公正、公开。

  据了解,救助工作原则上采取半年一报、汇总审批、集中发放的办法,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主要包括组织申报、材料初查、集中审批、网上录入、组织公示及发放等环节。其中,审批工作实行一人一卷,逐人审核,时效性强,对申报材料要求严,很多干警的申报材料达到一二百页,工作任务量大,但这项工作关系重大,每位参与同志都全程保持认真细致,保证避免任何差错出现。

  精神动力回报救助

  每年,各地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都会把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关爱之情以及救助资金,送达到需要救助的政法干警或他们的亲属手中,而他们,则将这份关爱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

  “虽然身体残疾了,但我还有的是劲儿,特别是有一颗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奉献的心,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回报党和政府的关爱!”2014年,在漯河市政法系统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发放仪式暨先进典型代表座谈会上,漯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胡炎昌在领取救助金时满怀感激地说。救助资金发放仪式也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受救助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河南公安“十大忠诚卫士”临颍县公安局皇帝庙派出所指导员陈晓磐坚定地说:“在此表个态,我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党委政府给的温暖带给群众,传递正能量!”

  “我患有脊髓内肿瘤,妻子患脑颅内垂体瘤……省委政法委的救助金如同春风,让我们全家看到了希望。今后,我要立足本职,克服困难,再立新功,回报上级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受助者濮阳市监狱干警何永胜说。

  “老张都牺牲多年了,党和政府还记着我们,我都不知道该咋说感谢的话。”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刑检科原科长张连富多年前因公牺牲,他的妻子病退后,近年来患多种疾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2014年,当湖滨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将3万元救助款送到老人手中时,老人激动得一度哽咽。

  虞城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范勇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他的亲属接到由市委政法委送来的10万元救助金时,不禁泪流满面。

  救助资金的发放,在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和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受助政法干警备受感动,广大政法干警深受感染,他们纷纷表示:“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对政法干警的关爱,为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我们只有忠诚履职,才能不辜负党委、政府的关爱之情。”

  从优待警拓展救助

  对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的救助工作获得了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的一致认可,他们认为,对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进行救助,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对广大政法干警的关心和爱护,对政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省委政法委落实从优待警的一项重要举措。

  商丘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德才在上门为受助干警送去救助金时说,商丘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多支持、理解政法干警的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切实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关爱、生活上体恤。

  焦作市中级法院院长李玉杰在为该院三名特困干警发放了救助金后说,除了给予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更多的关爱,我们还要在政治上关心、在工作中爱护、在生活上体恤、在家庭上照顾,为干警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安心工作提供保障,构建“工作有条件、干事有环境、奉献有回报、困难有组织”的幸福法院。

  还有的党委政法委书记在为受助政法干警发放救助金时说,干警是一把为群众撑开的平安伞,当暴风骤雨来临时,他们挺身而出,不仅流汗流血,甚至还可能付出宝贵的生命;风平浪静时,他们默默无闻、坚守岗位,只有关爱干警,才能让干警流汗流血倾心付出不流泪,才能让干警在工作中踏踏实实履职没有后顾之忧。

  救助资金的发放,也进一步加大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解决干警实际困难的重视和支持。目前,河南省已有不少省辖市在落实省委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建立或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市地级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资金。此外,他们还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为干警们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真正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政法队伍。(李向华)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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