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河南省省检察机关宣传工作会议在河南省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把检察宣传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致信对检察宣传工作提出要求,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出席会议并讲话。
蔡宁在致信中指出,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始终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司法规律,始终保持持续加强改进、不断向上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要围绕大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宣传工作;把握好方向性,积极弘扬社会正气;把握好政策性,努力营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
二要突出重点。重点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新思路,宣传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新举措,宣传遵循司法规律、转变检察工作方式的新经验,宣传推进检察改革、落实改革措施的新进展。
三要坚持创新。积极构建以检务公开和新闻宣传为核心,使运用新媒体成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新动力。
四要加强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到检察整体工作中统筹推进,引领广大宣传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全省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
阎兴振就如何把检察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加强和改进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正确认识和理解检察宣传工作的基础性地位。检察宣传工作对检察人员具有引导和鼓舞作用,对执法工作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对执法环境具有改善和改进作用,对执法基础具有巩固和加强作用,检察宣传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必不可少、不可替代。
二是做实打牢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各项基础。包括做实打牢检察宣传工作的理念基础、能力基础、平台基础、机制基础等方面。
三是建好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的各项基础性保障。包括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的人力资源保障,强化检察宣传工作的思想纪律保障和物质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经费投入,不断提高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水平,为检察工作发展贡献更大的智慧和力量。
会上对被评为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基层院代表进行了表彰,平顶山、荥阳等10个市地、基层院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