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动警力下沉推行“村警”工作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海东市及时研究部署,把警力下沉作为“三项建设”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创造“警力往基层走,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导向,迅速启动警力下沉工作机制。
为营造民警“愿意下基层,安心在基础,在基层光荣”的良好氛围,海东市公安局从政策、制度、机制上向基层倾斜,把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民警派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同时,采取召开全体民警大会、支部会、个别谈心等形式,理顺民警情绪,促进观念转变,引导民警到基层建功立业。截至目前,已下派40名民警到基层公安机关锻炼。
同时,海东市严格落实新警分配制度,将新招录民警一律充实基层。在这次警力下沉工作中,把新招录的10名民警分配到派出所等一线单位。为防止出现警力下沉后又浮上来的现象,规定凡在基层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情况下不得调回机关工作,促使局机关警力严进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