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召开法院“两庭”建设工作座谈会

2015-09-18 14:15  来源:青海长安网

  “十二五”期间,是青海省法院“两庭”建设进度最快、建设面积最大、投入资金最多、条件改善最好的一个时期。共投入资金8.7亿元(含地方配套资金),建设审判法庭42个和人民法庭1个,建设总面积达31万平方米,安装人民法庭统一标识64套。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两庭”建设,9月14日下午,青海省高级法院在八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了全省法院“两庭”建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座谈会上,重点指出了“两庭”建设中存在的超标准建设、擅自改变图纸设计、改变使用功能、未批先建以及没有按规定设立基建专户等问题。各级法院的项目建设负责人从“两庭”建设的资金缺口、土地征用、附属设施标准过低以及高寒高海拔地区建设成本高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既有详细的数据,又分析了原因。

  对今后“两庭”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树立成本意识。董开军院长高度重视“两庭”建设工作,作出“树立成本观念,抓好‘两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法院从项目建设开始就要牢固树立成本意识,重视成本控制,不要盲目、无计划地增大建设成本。

  二是恪守建设标准。《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是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的依据。已批准建设的项目不能随意改变设计、改变功能用途作为一条工作纪律来要求,省高级法院将实行建设项目承诺制管理措施,以此约束和监督建设法院重视已批准建设的标准、功能,杜绝违规改变设计、改变功能性用途及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省高级法院将推行项目建设巡查制,对在建项目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作出整改。要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人民法庭建设管理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建设人民法庭、装修审判法庭,“两庭”建设要满足3.0版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刘俊利)

责任编辑:张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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