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聪:在平凡的岗位奉献青春和生命

2015-09-17 14:40  来源:河南长安网

  在平凡的岗位奉献青春和生命

  ——记河南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黄志聪

  黄志聪倒在岗位上时,还有两个月就是他的56岁生日。黄志聪1978年退伍后到郑州铁路公安处工作,1988年调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3年6月13日工作期间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自2008年起,他一直带病坚持工作,领导多次要求其住院系统治疗,但他总是表示: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不会影响工作,请领导放心。鉴于他的身体状况,部门想尽办法给他少分配一些工作,但他总是婉言谢绝,认为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己的本分。2013年6月13日上午,他一直忙于工作,11时左右突感不适,服药后未得到缓解,同事立即打急救电话叫来救护车,在车上,他还对工作未能干完表示歉意。没有想到这一走,黄志聪再也没有回到他热爱的岗位上。

  同事们都说,黄志聪对审判事业无比热爱,在基层法院工作的25个春秋中,他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为审判事业作出了贡献。他急当事人之所急,解当事人之所忧,抓住每一个有利于促成当事人调解的机会,理清案件关系,审结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他在审理一起铁路职工涉嫌贪污犯罪案件中,严把事实证据关,多次走访相关单位,查阅大量会计账册,最终判决被告人无罪,二审维持了原判。案件审结后,他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黄志聪去世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评价他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是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情,他也许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在他的平凡小事中,让人们看到了普通法官的伟大。(李向华 孙梦飞)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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