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2015-09-17 14:52  来源:福建长安网

  9时50分开庭,10时10分结束,20分钟的时间完成了6起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9月15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以及福州、厦门、漳州、泉州检察机关分管公诉工作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观摩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案件庭审。整个庭审过程,不仅效率高、程序规范,而且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是大家的共同感受。

  当天下午,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现场会上,厦门思明区检察院、厦门市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以及其他基层检察院代表就一年来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珠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表示,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正确把握质量与效率、监督与配合、统筹与自主、试点与总结四个关系,推动速裁试点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案件办理、协作配合、配套保障三项机制,确保速裁试点规范进行。

  据了解,福州、厦门被全国人大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地区,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刑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共1472件1495人,截至目前,已判决1102件1169人,均系有罪判决。(黄秋云)

责任编辑:王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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