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检察机关推进“互联网+”普法工作

2015-09-16 19:1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三明市检察院的微信很实用,他们推送的警惕高考招生诈骗文章确实很重要,让我们知道诈骗犯罪新动向,诈骗分子新手法,希望大家尽快给邻居提个醒,发动群众相互转告,免得上当受骗,确保我村20名大学新生安全如愿就学。”

  9月6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屏山乡玉屏村党支部陈进相利用村务工作碰头会间隙,边向朋友圈分享微信信息,边向村干部推荐三明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三明地处山区、群众居住分散,普法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大胆尝试‘互联网+’模式,努力构筑一条便捷高效的普法通道,让法治宣传工作辐射每个角落,帮助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尊法意识。”2015年初,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提出借助微博微信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的设想。

  让设想变为现实、让决策化为行动,成为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目标。2月26日,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正式开通运行,12个基层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开通工作陆续启动,两级检察院业务条线微信群和基层巡回检察微信群逐步建立健全。发挥各类微信群的传输骨干网作用,发动全体检察干警向朋友圈转发检察院微信微博,努力扩大检察机关法治宣传信息的辐射面,致力把常用的法律知识传遍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成为全市检察干警自觉行动和真实写照。

  “靠质量取胜,提升新媒体微文的编辑质量,让群众想看、爱看、看得懂,致力满足新媒体受众的阅读习惯,‘互联网+’普法宣传才有生命力和影响力。”已经成为三明市检察院党组的共识。

  为此,市检察院确立“谁执法、谁普法,谁办案、谁宣传”原则,决定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新媒体精品微文评选活动,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参与新媒体精品微文创作积极性。充分依托检察院微博微信平台,采取动画、漫画和其他图文并茂表现形式,全面开展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介绍、法律知识普及、法律监督成效展示、特色亮点经验交流和先进典型推介等方面宣传,真正把以案释法宣传融入到检察新闻宣传之中,潜移默化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陈长回)

责任编辑:王燕薇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