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匀法院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

2015-09-16 14:28  来源:贵州长安网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采取有效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通过履行司法审判职能让未成年人体会到关爱与帮助。

  开展未成年人专场普法活动,让法治信仰从娃娃抓起。法治信仰是法治社会的必备要件,也是公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充分自由的重要一环。都匀市人民法院切实发挥普法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的普法专场活动,让未成年人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法律的自由,让法治信仰植根脑海。2015年以来,该院少年法庭通过“法制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场法治宣传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11次,零距离接触未成年人,让关爱从口号变成行动,让法制从抽象转化成具体,让未成年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开展寓教育于审判活动,让刑法的理念从法庭中传播。寓教于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是否明白自身的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以及在今后的特定场所之中接受劳动改造的效果。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从轻处罚外,该院把寓教于审活动的触角延伸到庭外和案外,在开庭之前向未成年人释明刑法的相关知识,陈明具体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案外通过其父母进行必要的开导劝慰,促进未成年人从思想上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保障法制教育和司法审判的效果。

  开展案后回访和判后答疑活动,确保未成年人及其家属明白裁判理由。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该院少年法庭积极追求的价值目标。少年法庭的案后回访活动十分重要,通过这种活动可以充分传递法治的正能量,通过这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案外的辨法析理,通过判后答疑消除未成年人心中的疑惑,对未成年人因疏忽大意或一时冲动的行为进行心理辅导,借此实现审判效应的最大化。

  切实实施未成年人案卷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案卷封存制度是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判的延伸,也是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都匀市人民法院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案卷封存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改造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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