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实施司改试点工作

2015-09-16 14:22  来源:山西长安网

  9月14日下午,随着山西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的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指出,一定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为推动全省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9月,中央决定把山西省列入第二批11 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2015年以来,中央审批同意了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同意正式开展试点,山西省选择长治市和长治市城区、襄垣县、武乡县、太原市尖草坪区、祁县、岢岚县、孝义市、高平市等9个市、县(区)作为试点单位。6月17日,省委召开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最近,省委审批同意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检察机关试点工作拉开了序幕。省检察院要求试点单位要尽快成立由检察长挂帅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把试点工作摆在第一位置,集中人员力量,加强调研摸底,尽快拿出试点工作的初步意见,层报省检察院审核。试点单位党组要主动向党委报告该院的基本情况、推进试点工作的初步意见、存在的困难和可能遇到的问题,为党委研判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向党委及其政法委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支持,确保政策用足用好;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注重改革的协同性,对于关联性强的改革措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配套推进;要按照“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的要求,协调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张林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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